一、试题介绍
大学英语考试中作文只有一题,考试时间为30分钟。要求考生写出一篇不少于150—180词的短文。试卷上可能给出题目,或规定情景,或写出看图表作文,或给出段首句要求续写,或根据所给文章(英语或汉语)写出摘要或大意,或给出关键词写短文等等。写作的内容包括日常生活、科技、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一般常识,不涉及知识面过广、专业性太强的内容。新近又增加了应用文的写作,如书信、简历、通知、便条、总结报告等。对作文的要求是:切题,文理通顺,表达正确,意思连贯,无重大语言错误。
短文写作部分的目的是测试学生运用英语书面表达思想的初步能力。
二、试题分析与应试技巧
(一)、作文评分原则
1.CET是检查考生是否达到大学英语教学大纲规定的四级教学要求,对作文的评判应以此要求为准则。(国家教育部1999年修订的《大学英语教学大纲》对达到全国四级考试程度的学生在写作方面的要求是:“文相仿的书面材料时做笔记、回答问题,写提纲和摘要,能就一定的话题、提纲、表格或图示在半小时内写出 150~180词的短文,能写日常应用文(如信函、简历等),内容完整,条理清楚,文理通顺。”)
2.CET作文题采用总体评分方法。阅卷人员就总的印象给出奖励分,而不是按语言点的错误数目扣分。
3.从内容和语言两个方面对作文进行综合评判。内容和语言是一个统一体,作文应表达题目所规定的内容,而内容要通过语言来表达。要考虑作文是否切题,是否充分表达思想,也要考虑是否用英语清楚而确切地表达思想,也就是要考虑语言上的错误是否造成理解上的障碍。
4.避免趋中倾向。该给高分的给高分,包括满分;该给低分的给低分,包括0分,一名阅卷人员在所阅的全部作文卷中不应只给中间的几种分数。
(二)、作文评分标准
1、本题满分为15分
2、阅标标准共分五等:14分、11分、8分、5分、2分及0分。各有参考卷一至两份。
3、阅卷人员根据阅卷标准,对照参考卷评分,若认为与某一分数(如8分)相似,即定为该分数(即8分);若认为稍优或稍劣于该分数,则可加一分(即9分)或减一分(即7分)。但不得加或减半分。
4、各段具体评分
0分——白卷。作文与题目毫不相关,或只有几个孤立的词而无法表达思想。
2分——条理不清,思路紊乱,语言支离破碎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错误,且多数为严重错误。
5分——基本切题,表达思想不清楚,连贯性差,有较多严重的语言错误。
8分——基本切题。有些地方表达思想不够清楚,文字勉强连贯;语言错误相当多,其中有一些严重错误。
11分——切题。表达思想清楚,文字连贯,但有少量语言错误。
14分——切题。表达思想清楚,文字通顺。连贯性较好。基本上无语言错误,仅有个别小错。
15分——特别优秀者。
5、字数不足应酌情扣分:
注意:(1)如题目给出主题句、起始句、结束句,均不得计入所写字数。
(2)只写一段者:0~4分;只写两段者:0~9分(指规定的三段的作文)。
特别注意的是:
自1997年6月起,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委员会正式实施了在计算成绩时设“作文最低分”的规定,其目的是为了突出写作的重要性,提高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。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1、根据目前考生的作文分均值,将作文分的最低分定为6分(据说下一步将把最低分提高到8分);
2、作文分为0分,总分若高于60分,报告成绩时一律作59分不及格处理;若低于60分则报告成绩时一律再减6分;
3、作文分大于0分,小于6分,则按下面公式计算成绩:最后报告分=原计算总分-6分+实得作文分
例如:原计算总分为58分,实得作文分为2分,最后报告分=58-6+2=54分。
原计算总分为63分,实得作文分为2分,最后报告分=63-6+2=59分。
原计算总分为70分,实得作文分为0分,最后报告分=59分。
原计算总分为80分,实得作文分为4分,最后报告分=80-6+4=78分。
由此可见写作在四级考试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。